关于做好2021年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人函〔2021〕135号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做实新进人员聘期考核,强化教职工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创新意识,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,现开展2021年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(一)强化师德师风考核要求
坚持德才兼备,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考核内容。师德师风考核应与工作实际相结合,避免空谈。
(二)坚持科学评价
坚持科学有效,实行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。强化岗位意识,重点考核入校以来的工作表现、工作实绩及发展潜力等。
(三)实行公示制度
规范工作程序,实行公示制度。二级单位完成内部考核后,应将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。
二、考核对象
2018年接收的A系列(含B转A)预聘制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。
列入本次首聘期考核范围的人员,其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本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结果。首聘期满但未按规定参加首聘期考核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续聘资格。
三、考核方式、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二级单位考核工作
10月11日前,二级单位完成以下工作:
1.相关人员填写《北京理工大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表》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2.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首聘期考核。
3.首聘期考核结果及考核对象相关材料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(二)学校考核工作
学校将成立校级考核小组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提交材料要求
(一)单位提交材料
1.单位考核工作报告:主要包含考核工作开展时间、考核形式、考核结果及公示时间、方式与结果;
2.《北京理工大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汇总表》。
(二)个人提交材料
1.《北京理工大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表》;
2.主要业绩及奖励证明材料。
如所填写的内容或提交的材料涉密,请按规定做脱密处理。以上材料请于10月15日17:00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事教育室(中教108),附件1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@bit.edu.cn,邮件附件按照“【首聘期考核】单位名称+人数”规则命名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杨柳、姚念深 联系电话:68912334
附件: 1.北京理工大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表
2.北京理工大学管理职员、辅导员、专职实验人员首聘期考核汇总表
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部
2021年9月23日